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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
来源:机关党委 黄亮        发布时间:2017-12-17
  12月16日下午,28365365打不开常务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梅黎明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副院长匡胜、柯华、汪建新和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梅黎明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和《江西省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中心组成员对学习内容进行认真研讨,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切中时弊,再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抓紧抓严抓实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不断增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钉钉子精神把学院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梅黎明指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对于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全院上下要始终坚持“干部学院姓党”,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内涵要义,全面贯彻落实到学院各项具体工作中。
  梅黎明强调,院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底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带头查摆问题、拿出措施、整改落实,务求实效,不断拓展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学院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指示的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各支部要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在组织生活会上深入查摆问题,引导党员深刻认识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深刻认识党员干部在纠正“四风”方面肩负的使命和责任。
  会议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通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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